重始
一个输了的人
如果他鼓气勇气
再战斗
那么
目前他的输就不算真输
而是没有赢
相反
如果
他失去再战斗的勇气
那么他
就是真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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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博客网 发表于《Hell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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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远方那端,传来声声呼唤
我的遭遇悲惨,已将网络震撼
想要做些什么,又不知从何做起
只有默默地希望朋友祝福。
那黑暗的一天,降临在长春
官医淫荡的脸,淹没我的笑颜
我不屈的眼神,他们竟视而不见
所以倒在那一瞬间
如果说我无理取闹,苍天也会落泪
没有人能躲开责备
如果说我可贵,我已尊严捍卫
让邪有暗香盈袖恶覆灭成灰
如果说我正确,谁又颠倒是非
让我承受恐惧滋味
我所受过的伤,我所流过的泪
我的的痛,我的冤屈
谁能够挽回。
刚刚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就医遭遇,心理面还不乏几丝郁闷,没想到我为此写的文章在相关论坛予以发表,引起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我今天写的文章是经过修改定稿的,有可能被发表,也有可能被封莫道不消魂杀。但我相信有良心有正义感的网站的管理员都会支持我同情我。在这里我祝全国所有关注我、支持我的网站管理员、网友节日快乐。
在论坛上写关于民生的文章,可以说既是在管理员、版主严格审核下,手下留情,能给予发表,那是万幸,如果管理员,版主心情不好或者其他原因给予封莫道不消魂杀,关注民生在网站只是空喊的口号。试想,网站上面才高八斗的网友可谓是恒河沙数,能写出一篇好的文章确实不易,特别是民生的文章。因为自感手拙,担忧写出来的东西会对不起网站的观众。
说实在的,以我的写作水平,我实在是自信不起来,因为自己写的东西几乎都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遭遇,所以我只能拿出吃奶的劲奋力一搏了。不管结果如何,还希望网站的版主、管理员能够手下留情,网友能够多给点笑脸和掌声,当然,有人愿意扔几块砖头给我,我也乐于接受,即使头破血流也无怨无悔。如果这篇文章被封莫道不消魂杀,会在其他论坛发表的。文章里写的都是真实的,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是一名残疾人、弱势群体、家住吉林长春。2007年末长春市政府下发文件,就是全市所有的弱势群体首诊必须到所在的区级医院。未经区医院同意,转诊到上级医院产生的费用按自费处理。就这样所有弱势群体的生死大权全部掌握在区医院手里,所以像我这样是敢怒不敢言,任其宰割。
自从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我住进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医院以来,朝阳区医院的葛院长,利用自己权威“牌子”,在对我病情诊断过程中以自己从医多年,临床经验丰富为资本,以我“年龄不够,血压、血脂不高”为依据,给我确诊为 “预激综合症”、心律失常”却用治疗“冠心病”的药给治疗,致使我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发展到现在几近心肌梗死的状况。我对朝阳区医院葛院长的诊断和治疗提出异议,多次强烈要求转院,都被她以“你根本不是心脏病,还用转什么院?”“我们医院连心梗都能治,你没条件转院”等理由设置障碍,进行刁难,致使我的病情延误。区医院又以“我区市卫生局都认识,市里省里我都能摆平。你愿意上哪儿告我都奉陪”相威胁,医院的一把手说,只要我不往上找,他们就给我免费治疗,并口头承认了错误。在治疗期间医院四处活动,上下打点,待时机成熟以“病情好转”为由将受害人赶出医院,致使受害人有病得不到医治,生命得不到保障。当受害人投诉到政府,希望问题得到解决,市卫生局并没有核实当事人就为区医院进行造假,还说“经过详细的调查”,未经过法定程序,单方认定区医院无过错。让受害人的冤屈无处伸。遂后,我向政府各个部门进行投诉,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受害人为此上帘卷西风访政府相关部门希望查清事实,还其公道。相关部门不敢核实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互相推诿,还是不予纠正。
特别是4月7日至6月17日各相关部门对我和朝阳区医院医疗纠纷的答复经过:
4月7日我被朝阳区医院以“压床和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为由赶出医院。4月9日我找到朝阳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医政科李科长接待了我。让我写一份材料给她,卫生局调查处理。我于13日将材料给了李科长,李科长让我回家听信。过了几天,李科长来电话说:“由卫生局牵头,为你专门组织医疗事故听证会。”我听到这话后,觉得总算是有点盼头了,我和朝阳区医院的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我一直等到09年4月26日,漫长的半个月过去了,我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和通知。无奈,我只好于09年4月27日在长春市12345网站上以投诉的形式反映了我和朝阳区医院的医疗纠纷问题。09年5月3日我在长春市12345网站上看到了市卫生局的答复【答复内容就是经过市卫生局调查核实,区医院无过错】。我为了核实这份材料的真伪,于09年5月4日与市卫生局经办人通了电话,从电话中我得知这是一份没有经过调查核实的虚假材料,随后我把情况反馈给12345,得到的答案是:你对答复不满意,可以起诉市卫生局和朝阳区医院。
随后我就给各级政府写了信,详细讲述了我和朝阳区医院医疗纠纷的事实经过,但直至今日没有一点儿音信。 5月11日我来到省卫生厅,将长春市卫生局的虚假材料要求省卫生厅给予行政复议,5月15日省卫生厅以“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给予驳回,让我到法院起诉。
吉林电视台的记者得知此事,在采访朝阳区医院的当天,医务科人员就想以请客吃饭等方式收买记者,但记者没有理睬他们,当电视台给朝阳区医院曝光后,朝阳区院长找到电视台进行责问,过了两天,报道此事的记者就被迫休病假了。
长春市卫生局于6月9日以红头文件形式给我答复,大概意思是:朝阳区医院不存在误诊、没有过错,如果我不服,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司佳节又重阳法渠道解决。这次答复还是和上次网上给12345的答复是一样的。区、市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部门给我的答复是:“要想使问题得到解决,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和司佳节又重阳法鉴定,可市卫生局却可以不用通过这两个法定程序,单方认定区医院无过失,难道市卫生局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就说朝阳区医院没有过错这不是“凭空捏造”是什么呢?我想既然地方这样处理事情,那只有中央才能给我一个公正了。于是,我买了6月7日去北京的火车票。6月2日我接到当地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说想了解网上我发的文章。随即这位负责人开着警车带着2个治安员来到我家,看那架势要拘我。我随即将我和朝阳区医院纠纷的事实经过讲述给他并把所有的证据拿给他看。他看完后让我带着证据和材料跟他到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他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保证只是“了解情况,不会有任何事”。他的意思是不会拘押我,也不是审问,只是受上面领佳节又重阳导指派例行公事。
到了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负责人请示了相关领佳节又重阳导后,又让我叙述一遍事情经过,然后让我写一份材料,说要由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转给相关领佳节又重阳导。他让我先不要去北京,给他20天时间,让他跟领佳节又重阳导汇报,也给领佳节又重阳导一些时间,如果上面还没有答复或者我对答复不满意再去北京也不迟。当时,负责人信誓旦旦,说,老百姓有了冤屈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一定要为老百姓做主,但是,他也说了,如果上面就是没有答复,那他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6月3日我将所有的证据和材料交给公半夜凉初透安部门后就在家等消息。这期间因天气变化原因,我的心脏病几次发作,求助社区和卫生局,社区先说他们没有钱,让我自己想办法,后来又说,“你的病是朝阳区医院给耽误的,应该找区卫生局,因为区卫生局是他们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就像孩子犯了错误家长能逃避责任吗?”卫生局说,“你低保户,你有困难首先应该找社区。如果你们都来找卫生局,还要社区干什么。”他们踢皮球,我没办法,又买了6月14日进京的车票。6月11日下午16点卫生局李科长给我来电话说:“12日上午区长要见你,主要是关于你与朝阳区医院医疗纠纷的问题。”
由于我和朝阳区医院的医疗纠纷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我到北京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在北京相关部门的要求下,09年8月5日长春市朝阳区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一位同志在领佳节又重阳导的安排指示下,到北京给我买了5日的火车票让我回到长春给我解决问题。我的母亲也因这起事件于09年的6月24日不幸离开了我。
回到长春后,我依据国家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卫生部的意见和朝阳区卫生局09年6月24日《患者与朝阳区人民医院纠纷的初步意见》第二款的规定向朝阳区卫生局、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提出申请,经卫生局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周密安排和领佳节又重阳导的指示于09年8月12日上午由区卫生局医政科X科长和一名工作人员、朝阳区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带我来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看病,当即教授让我住院治疗。医政科工作人员请示领佳节又重阳导后同意给我办了住院手续。卫生局工作人员和区医院各拿一千元交了住院押金。
住院第一天,医生通知我让我准备做造影手术,第二天,医生又跟我说,我的症状和3床一样,非常典型(心梗的症状),决定13日给我俩做造影术,并让我准备做造影的钱6000元和3万元支架钱。他说:“如果你的账户上没有3万元钱是不能给你做造影的,我们医院都是这样,做完造影,发现患者心脏有梗的情况就必须马上做支架。”他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你不交钱,医院是不能冒险给你做造影的。我把这个情况跟朝阳区卫生局说,他们开始是不同意给我做造影的,因为这涉及到钱,但在我一再的要求下,他们才说:“等跟领佳节又重阳导汇报后在通知我。”后来他们并没有通知我,就存了6000元的造影费用。
13日上午,我打了术前针吃了药,手术准备工作就绪时,张有暗香盈袖健大夫突然通知我们“15日沈阳军区总院金教授来”,借此给我和3床做手术,“你必须准备3万元做支架的钱,否者不给做”。我和我爱人于14日上午去卫生局筹钱。当时X科长说:“要请示领佳节又重阳导后再决定”。我们在卫生局医政科等了半个多小时后,X科长说“领佳节又重阳导让我去医院了解你手术的情况后再做决定”。在去医院的途中X科长说:“这个手术为什么医大自己不做,非让沈阳的教授给做。是专门请来的还是他来讲学赶上了,他做有什么好处吗?费用是不是要比本院的贵啊?我得了解一下再向局帘卷西风长汇报。”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我们刚到病房的护理站,就看见张有暗香盈袖健医生在电脑上找我的名字,看见我后,很着急地说:“你马上准备做手术吧,刘主任在手术室等着呢。”院方真是一反常态,给我弄得一头雾水,本来定好了周六沈阳来的教授给我做,怎么突然就变了,医生也没提3万元钱的事,这让我更加迷惑了。我爱人想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姓赵的医生说:“赶紧准备做手术吧,你没有必要了解,我跟卫生局的人说就行了。”我爱人问:“不就一个手术吗?难道有什么保密的吗?为什么家属不可以知道?”赵医生没理会,跟卫生局的X科长说:“走,我们到那边去说。”然后又对我爱人说:“你不用管,快回病房准备吧。”过一会,医生推我进手术室,到手术室门口,我爱人问:“我可以进去吗?”医生说:“你不能进去,在外面等。”医生却问X科长:“你进来吗?”X科长说:“我就不进去了。”我是局部麻人比黄花瘦醉,手术过程中我看到了自始自终是教授的助手在给我做手术,教授在一旁看着。我的手术半个小时就做完了。
手术下来后第二天即09年8月15日我的腿不能动,创口周围出现红肿,青一块,紫一块。而主治大夫赵外欧却理直气壮地说“没问题,现在就可以出院了。”我的腿还打着绷带加压,很疼一点也不敢动,就跟大夫商量再观察两天。16日下午我的腿疼痛难忍,医生、教授看了以后也觉得很奇怪,他们做的手术很多,唯独我出现了这种症状,他们给我开了一个“下肢动脉彩超”,彩超报告显示“右侧下肢股总动脉、股深动脉、胫后动脉、足背动脉内膜光滑、管腔血流充盈良好、未见狭窄。患者体位受限,腘动脉无法显示。右侧股浅动脉起始段前臂内中膜间可见细条状花彩血流、流速190cm/s,此血流局限于内中膜,未突破外膜。穿刺点下方距离皮下3.3mm,可见几个小的无回声区,较大较小21乘以6.7mm。CDFI显示,未见血流信号。
超声提示:
右侧下肢穿刺点皮下小血肿形成。右侧股浅动脉前臂花彩血流,考虑血管壁内中膜局限性损伤,建议隔期复查。
做完彩超的当天,赵医生、教授说我够出院的标准强令我出院。为此我找到医务科,医务科主任说:“谁让你出院,你就让谁给你写上,出现一切后果由他来负责”。当我找到让我出院的教授,他却说:“我说你的腿一个月能好就是能好,让我写个什么保证,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你一个月你的腿不好,你再回来找我,这我可得好好研究研究,本来能好的腿为什么不好呢?”赵主治医说:“教授都说你的腿能好,你怎么说不能好,教授让你出院我也没有办法。”在我的腿什么时候能好的时间上,医生和教授的时间差让我有些担心,赵医生说15天能恢复,教授说一个月,医务科让科里出具“如果科里认为患者符合出院标准,出院以后患者的腿出现问题,责任由谁来负”科里没有一个医生敢写,就连教授自己也不敢写。而他却推诿“我跑不了,医院也跑不了,你相信我的人品我是一个医生是不会昧着良心说话的,所以我没有必要给哪个患者写保证。”
我想让我的腿有个保障。09年8月17日我坐着轮椅在爱人的陪同下来到了曾经领我去医大看病的朝阳区卫生局,希望卫生局能出面协调医院把问题给予解决,卫生局X局帘卷西风长把我领到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于是,我的这次求助,就成了由卫生局X局帘卷西风长、X科长和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一位同志共同的接待。在接待过程中,我们提出合理的要求,即把我的腿看好再出院,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卫生局的意见就是听院方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接待同志非常愤怒地说“今天就把你关一晚上,看你还能怎么样!”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卫生局的人都走了,只把我一人扔在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接待室(126室)不管。后来,好心保安将我推到3楼医政科,后又到了X局帘卷西风长办公室,让X局帘卷西风长看了手术的伤口。大约四点多钟,X局帘卷西风长把X科长找了出去,小声说:“领佳节又重阳导说他没毛病,不管他,别理他,该下班就下班”。从中午到现在(晚上5点左右)我还没吃饭,他们也没给我一口水,我突然感到眼前一黑,不知怎么地,再也坐不住了,一下子就倒在地上。
X局帘卷西风长找来一个人(曾经去北京假说是王局帘卷西风长的朋友接我回来,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劝说我去跟医大打官司。
这时来了一位110的民瑞脑消金兽警,见了X局帘卷西风长赶紧笑脸相迎,他说是宋家派出所的,是群众报案,之后他们又寒暄了一会,再说什么我就听不清了,然后,民瑞脑消金兽警一边把我往楼下推一边说:“我让卫生局的同志陪你去医院解决问题”,他把我从3楼医政科办公室推到政府办公大楼外对我说:“你赶紧叫你家人来接你回医院,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了,再打电话我们不会管也不会来”。他又跟X局帘卷西风长、X科长他们说:“要知道是你们我就不过来了,”然后又客套了几句开车走了。
这时,X科长给她爱人打电话说:“我回不去了,你赶紧开车来接我。”不一会,X科长的爱人带着一个男人过来了,冲到我面前,威胁道:“你再不赶快离开我就收拾你!”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同志,X局帘卷西风长,保安,X科长在一旁看热闹,我X王局帘卷西风长“你为什么不管?”X局帘卷西风长笑答:“我管不着。”
当时正下着大雨,天气寒冷,我只穿着病号服,冻得直打哆嗦,我想进大厅躲雨,可X局帘卷西风长、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的同志叫保安以大厅装修为名阻止我进大厅,还对我动用武力,我转动轮椅的轱辘,好不容易刚轱轳到大厅的门口,保安就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出去,而他们——卫生局、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人就在大厅里看着我被雨淋着,他们还谈笑风生。
我的手机没电了,我想借电话打给我家人,可领佳节又重阳导们不让任何人借,甚至包括装修的工人们。卫生局和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局的领佳节又重阳导们阻止了我与外界的联系。
晚上大约8点左右,市110民瑞脑消金兽警赶来了,看到只有我在外面被雨淋着,非常气愤,先是把我推到大厅里,又听了双方的叙述,他让他们把我送回医院,他们不肯,民瑞脑消金兽警说:“那你们双方就跟我到局里做笔录”,X局帘卷西风长听了这话,才向民瑞脑消金兽警保证“明天一定去医院把问题解决”。110把我安全的送回医院。
在车上,110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对我说“如果今天我们不来,他们会整死你的。这些人的做法太可恨了。”我对这位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同志真是感激涕零。如果没有他,我想:可能我的伤口会再次感染发炎,我会一直被大雨淋到感冒发烧……人民瑞脑消金兽警察是真正的为人民啊。
18日上午9时55分,X局帘卷西风长带着李科长和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病房对我说“你昨天在医政科想脱裤子,办公室四位女同志的家属要来医院讨说法。”我问:“昨天110两次出警,这些人为啥不报警?”X局帘卷西风长的做法激起了病友们的极大愤慨,X局帘卷西风长一看惹起众怒,借口找医生离开了病房。
09年8月21日卫生局X科长及工作人员带着法律顾问来到病房,跟我说:“以后你不要找卫生局,直接找我们的法律顾问,我们很忙,没有时间接待你。”法律顾问跟我说:“我是卫生局花钱雇来的,我就得为人家办事,也许我办的事情会令你不满意。”我说:“你认为我和卫生局之间到了打官司的地步了吗?你能代表局里的领佳节又重阳导做主吗?如果你不能,我请你离开。”她们自讨没趣,离开了病房。
下午,在病房好心人的指点下,我来到了省级医院心血管科挂了专家诊,专家诊断“右股动脉损伤”建议住院治疗。而医大一院则认为不需要继续治疗强制我出院,实则是我压床影响了医院的效益;区卫生局则以医大为准,其根本是不想再管此事。09年8月24日院方、卫生局联手强制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
我是站着走进医院,坐着轮椅出院。
我已经出院九天了,可我还是走不了路,朋友们,特别是懂医的朋友,请给我指点迷津,我的腿到底是否能够站起来,我该怎么办?
以上我写的都是真实的,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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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首先我很抱歉,发表了这篇长文章,耽误了您们的宝贵的时间,但我的事情实在是一波三折,三言两语说不明白,所以,还请您们见谅!其次,我很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中看完我这篇文章,最后,我希望在您们看完这篇文章的时候,能够为我伸张正义,给我主持公道,给我这篇文章转载,曝光。我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您们惧怕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置之不理,但不要在网站上拒发,谢谢。
我是一名残疾人、低保户,家住吉林长春,联系方式:13009109172.2008年由于长春市医保政策和长春市朝阳区医院规潜规则(以下朝阳区医院简称为C)(政府规定:一个低保患者到C住院看病,政府财政给区医院补助)低保的医保患者必须到所在的区级医院就医。自从我住进朝阳区医院以来(即2008年2月至2008年的6月),朝阳区医院的葛院长(他们都那么叫她),利用自己权威“牌子”,在对我病情诊断过程中推翻市级医院“冠心病”的诊断结果,又利用和医大医生个人之间的关系试图将医大的“冠心病”的诊断结果予以推翻,以自己从医多年,临床经验丰富为资本,以我“年龄不够,血压、血脂不高”为依据,给我误诊为 “预激综合症”,并按照这种与“冠心病”无关的病给我治疗,致使我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发展到现在几近心肌梗死的状况。我对朝阳区医院葛院长的诊断和治疗提出异议,多次强烈要求转院,都被她以“你根本不是心脏病,还用转什么院?”“我们医院连心梗都能治,你没条件转院”等理由设置障碍,进行刁难,致使我的病情延误。区医院又以“我区市卫生局都认识,市里省里我都摆平。你愿意上哪儿告我都奉陪”相威胁,医院的一把手说,只要我不往上找,他们就给我免费治疗,并口头承认了错误。在治疗期间医院四处活动,上下打点,待时机成熟以“病情好转”为由将受害人赶出医院,致使受害人有病得不到医治,生命得不到保障。当受害人投诉到政府,希望问题得到解决,市卫生局并没有核实当事人就为C进行造假,还说“经过详细的调查”,未经过法定程序,单方认定C无过错。让受害人的冤屈无处伸。遂后,我向中央、省、市领佳节又重阳导及当地媒体求助,信被扣压,领佳节又重阳导不知情,当地媒体不敢介入,不敢曝光。这一事件虽然看似不大,但卫生局的造假手段也堪称中外史上一流!历代执法者都是采取制造伪证制造冤佳节又重阳案,可长春市卫生局竟撕下了连历代执法者都不敢撕下的那一片“遮丑布”,利用手中的权利,凭空造假!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受害人为此上帘卷西风访政府相关部门希望查清事实,还其公道。相关部门不敢核实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互相推诿,官官相护还是不予纠正。苍天呐!人间还有公平正义吗!“对是对,错也是对”,这是哪家的悖论?!历史上,仅有野蛮时代,无法律、无规则,权贵们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当代社会竟也出现如此之荒谬绝伦的卫生局造假现象,难道这不是“有法无天”吗!此造假现象出现在党中央倡导“民瑞脑消金兽主法制、公平正义、民瑞脑消金兽主自由、稳定和谐”“据有人情味”的城市长春,难道不令人震惊和愤怒吗!我想,在这么“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大环境下,老百姓的生命难道会得不到保障?难道真的会向人们所传“医者不医,官者不官”吗?我在这里希望各位有正义感的朋友为我这一棵弱不禁风毫不起眼的小草主持公道,给我做主,我将不胜感激,今生不忘,鞠躬答谢!
下面是我与市卫生局经办人的通话内容,从卫生局的工作流程,我找出了致使我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以下“C”均指朝阳区医院)
附:在看到市卫生局给予的答复后,本人于09年5月4日早给卫生局经办人打电话,我们双方谈话内容如下:
问:“我在市政府的网站上看到了你们的答复,是你经办的吗?”
答:“是的,我们给市政府的答复是绝密件,你本人是不应该看到的啊,你是怎么看到的?”(惊讶)。
我答:“我是投诉人,我应该看到,不对吗?”x同志沉默不语。
我问:“你们给12345的答复材料是否经过调查核实?”
X同志答:“卫生局接到12345的督办函后,就把督办函给了C,C以书面的材料给予回复,我们卫生局没有下去调查核实,这是我们政府的工作程序。”
我问:“你们没去调查,为何在材料当中提到‘我局详细调查核实’?”
X同志说:“因为按照工作程序,C没有权利对话市政府,所以我局根据C的回复以我局的口吻回复市政府,一共三分材料。”你们想,这份材料都没有调查,何况其他两份?难道政府的工作作风就是下级糊弄上级吗?
我又问:“你们为什么不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核实双方当事人?”
X同志说:“政府的工作流程就是这么办。我也没办法,我是个小科员,我也没法进行核实,只能是C怎么答复我就怎么回复市政府。”难道政府的工作流程莫道不消魂真的是这样?光听一面之词就解决了问题?置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甚至是生死于不顾吗?事后,我将卫生局造假之事反馈给了12345,12345的答复让我去告卫生局。真是不可思议。
通过和他们的谈话,确实让我了解了市卫生局不仅不讲法了,也不讲任何规矩了,为了几个臭钱,不惜出卖党性、出卖人格、出卖良心、践踏正义、蹂躏百姓。他们本应是社会的支柱,却反过来成为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这就是当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可老百姓为何还“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原因。人们解决了温饱之后,精神需求又上了一个层次,人们不仅要活着,还要有尊严地活着,还要公平和正义!而卫生局带头践踏公平和正义,老百姓还有什么途径去寻求公平正义,他们只有以骂娘来倾泻心中的无奈和愤懑!
律师和部分有正义感的政府官半夜凉初透员苦思冥想才得出推断“唯一的可能就是卫生局受了巨额贿赂,现在想退,对方坚决不要。卫生局现在不怕你,而是怕对方。因为即便得罪你,最后也顶多对此事纠正,给个处分而已。可如果得罪了对方,对方只要一告,他就会丢了‘乌纱帽’丢了饭碗,卫生局面临着现实的行政处罚。因此,他们明知错了也不敢改!”。如此一来,卫生局错了不想改,也不敢改;管得了卫生局的不想跟卫生局闹翻,管不着卫生局的干骂娘起不了作用。那还是老百姓有冤就冤了,别梦想伸冤了!还不是“公平正义”只是为了给老百姓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给老百姓一个眼巴巴地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盼着永远吃不到的“画饼”?!
通过这一事实,不难得出:正是由于市卫生局这把“保护伞”为C撑腰,市卫生局不顾事实与法律的尊严,公然为C向政府出具虚假材料,帮助C逃脱责任。特别是5月8日我通过咨询律师得知要想起诉卫生局必须要拿到卫生局的回复函带有公章的书面材料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当我来到卫生局想取书面答复函原件,卫生局经办人与两位女同志接待了我,经请示领佳节又重阳导后答复我“我们没有接到政府的通知,不能给你,你想要,走信东篱把酒黄昏后访渠道解决。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给你”如果卫生局的答复材料经得起事实的考验,没有掩盖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弄虚作假,为啥不敢给本人?下面是卫生局的“虚假”材料和我足以证明卫生局材料虚假的证据。
市卫生局的虚假材料 C的误诊 造成受害人的病终身无法治愈 。
第一、住院六次,卫生局却把住院时间故意说成是五次,市卫生局的“详细调查核实”从何而来?为何隐瞒?
这是一个关键证据,如果卫生局“详细调查核实”是不应该把住院时间弄错的。市卫生局在答复中提到“我局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该病人在08年至09年期间先后在C住院五次”。市卫生局的调查根本不真实,完全与事实不符。从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我在C住院六次。2008年1月31日12时至08年2月4日20时30分。共住院四天。08年6月10日至16日共住院7天。08年10月6日11时30分至08年10月16日12时共住院10天。08年的11月5日至08年的11月25日8时共住院20天。08年12月12日11时30分至09年的2月1日8时共住院51天。09年2月2日10时至09年4月7日共住院64天。市卫生局、C把住院次数故意漏掉最说明问题的一次(08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掩盖了事实,我怀疑市卫生局与C有不可告人的勾当,请政府调查核实。
第二、卫生局认定医院无误诊,程序是否合法?依据在哪里?
回复材料上说“在2008年12月间又两次转院到吉大医院,市中心医院住院,之后于2009年4月在C住院64天。在多次住院中他的急性胆囊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和冠心病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并且每次都是以病情好转出院,不存在C误诊问题。”
市卫生局作为医疗行政主管部门为什么不依法办事,不核实事实,不核实当事人,卫生局就以区医院的一面之词为依据单方认定C不存在误诊呢?下面的病历记载可以充分肯定朝阳区医院是有过错的。
08年1月31日我因“胸闷,气短,胸痛”住在C,之前有市级医院“冠心病”的诊断。可C却以“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心率失常—预积综合症”诊断收入院。病例记载“结合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诊断如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心率失常——预积综合症,窦性心动过缓……。予抗炎,化痰,平喘,营养心肌,………….,对症治疗(四天就能对症治疗?),现病人于夜间仍有发作心前区疼痛伴背部酸痛,时有气短,每次持续几分钟,经休息或扩冠治疗(不是冠心病还给扩冠治疗?)症状可缓解。患者症状典型,应注意冠心病,但病人年纪不大,体质不胖,无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冠心病易患因素,心电,彩超(心电ST---T室壁阶段性运动异常),24小时动态心电改变)无特异性改变,故不能确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诊断。”而且C的葛院长,医生把市级医院的诊断“冠心病”予以推翻,为此我与葛院长等医生发生口角,多次提出转院要求都被C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为了保命,我于08年2月4日20时30分去医大门诊看病治疗,医院为此以“自行离院将我赶出院(病例记载)。
2008年6月我是以“心脏病”住院的,医院以入院诊断“胸闷原因待查,心律失常L—G—综合症”收入院,在体检中发现有“胆囊炎”(慢性),病例记载“该患以胸痛半个月,厌油腻,右上肢压痛,经有关检查临床诊断;急性胆囊炎,心率失常L—G—综合症,偶发房早,高甘半夜凉初透油三脂血症,予抗炎,调脂及对症治疗,现病人好转出院”。 作为常识都知道,治疗“冠心病”一个疗程是15天。从病例中可以看出,住院四天和另一次七天,根本没按照“冠心病”治疗,怎么说“得到系统治疗”呢?怎么说“好转出院”呢?而把“慢性胆囊炎”说成“急性”还没把炎症消完就把患者赶出院,这就是卫生局材料当中提到的“在多次住院中他的急性胆囊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和冠心病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吗?C不存在误诊问题吗?
2008年12月在我三番五次强烈要求下,甚至与葛院长、医务科长发生激烈的口角,葛院长恼羞成怒,无可奈何才在转院单上强调“患者要求”字样,我才能转到医大,市医院治疗,费用由我个人全部承担。如果是医院同意转院,为何不写“患者需要转院”或者“医院设施不全”,而写上“患者要求”,就这四个字完全可以说明问题。这就是卫生局在材料当中提到的转院“在2008年12月间又两次转院到吉大医院,市中心医院住院,之后于2009年4月在C住院64天”事实是我在拿到医大、市医院的“冠心病”的诊断后,问医院给我误诊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医院一把手答复,因医院医生诊断过错,在得到我不向上反映的口头承诺后同意给我免费治疗(口头)。2008年的12月12日至2009年2月1日期间,先给我安排到七楼(糖尿,脑神经科)治疗,住院51天,第二天就转到5楼(心血管科)治疗,住院64天,从七楼转到五楼住院时间相差一天,两次共住院115天,而不是材料上的64天。卫生局为何不提7楼的51天而专门提5楼的64天?既然卫生局已经“详细核实”了,那为什么把与此次有关系的7楼住院天数包括11月5日的住院天数给漏掉呢?这115天的住院费用(包括与此次无关的08年11月5日至20日的住院费用)区医院主动全部承担,如果没有这次医疗纠纷区医院是绝对不会核销这些医疗费用的。这一事实证实医院有误诊过错才把费用全部核销,以平衡心理上的愧疚。市卫生局隐瞒了这一事实,也就隐瞒了医院误诊的事实。
第三:区医院不断地通过私人关系来推翻医大的诊断。如果医院没错,有必要掩盖什么吗?
事情发生在2008年1月15日,由于我心脏不适到省医院去做检查,医生看心电图报告上显示“不排除下壁心肌梗死”,医生就让我马上住院。
随即我带着省医院的心电图回到朝阳区医院,希望医院能根据心电图采取措施给予治疗。但是朝阳区医院先是让我“转院”随便到哪个医院治疗,费用由我自己承担。为此我和院长发生了口角。在我强烈要求下,院长同意下午由医院医务科的人领我到医大一院找专家会诊拿治疗方案。
下午朝阳区医院医务科人员领我到医大一院心血管住院处直接找一位姓童的教授给我会诊。童教授没给我作任何检查凭区医院的心电图和检验报告就给我做了诊断。我把省医院的心电图、医大的诊断和病志给她看,她推到一边,对我说“你要叫板你是冠心病你得拿造影给我看”,然后就随便拿出一张纸,写的大概意思是:要确诊患者为冠心病需要做造影。期间,她还和朝阳区医院医务科的人寒暄说区医院心血管科如何技术高超,她如何佩服等等。这哪里是给我会诊拿治疗方案啊。回来后,朝阳区医院的医生将童医生写的摘抄到我的病历本上,并和我说,医大的教授都说你不是冠心病,那我们还有啥好说的。我琢磨不透,难道这之前我在医大门诊的诊断和CCU的诊断都是错误的或者说是不算数的?
我得找医大问个明白。2009年2月1日,医大一院医务科的王科长看完童教授写的“会诊意见书”告诉我“这不是会诊,正规的会诊是要有会诊意见书,还得由医院医务科联系,这个‘会诊’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医院。”他还告诉我,“你手中的诊断书,病志是合法有效的,任何人想推翻都得拿出事实依据,并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我们童教授出具的是处置意见,没有出具诊断,区医院以此不给你治疗是不对的,如果区医院对我院的诊断有异议,可以通过医务科找我和王科长,我们给他们解释。哪个大夫那么缺德,有病说没病,没人性”。朝阳区医院想推翻医大的诊断计划彻底破产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当我回到区医院,医院就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这分明就是想把我赶出医院。当我要求回心血管内科即葛院长负责的那个科继续治疗时,院长就是不同意,我想其中的奥妙不用我说了。后来在我一再坚持下才回到心血管科。
折腾了这么久,葛院长该歇歇了吧,我都要累死了,可是她还不肯罢休,在住院卡上依然想做点文章。当葛院长指派给我办理住院的护佳节又重阳士问住院卡上写什么病入院时,葛院长说:“写‘冠心病,画问号’吧。”从这一举动上,说明葛院长依然不认可医大的诊断结果。
以上证据证实:由于时间上的拖延,使我的病情没有得到一定的控制和系统治疗,致使病情继续发展恶化,几近心梗,从而使我的病无法治愈,要靠无限期的住院打针吃药来维持,甚至还要做手术维持生命。医院又把患者赶出院,这就是卫生局所谓的:“好转”“出院”。
卫生局说“得到了有效治疗”的只是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而 “冠心病”在08年2月份至6月份既没有确切诊断又没有得到有效治疗,卫生局凭什么说“冠心病”得到有效治疗呢?区医院在09年2月至4月给我免费治疗了64天就能把误诊的责任全部一笔勾销吗,卫生局作为C的大伞未免称得太大了吧?下面是医院因过错给我减免的证据。
08年11月5日—08年11月25日共住院20天,总费用为4373.6元,08年12月12日——09年2月1日共住院51天,总费用为8231.5元,09年2月2日——09年4月7日,总费用为14497.95元,三次住院总费用为271030.05元,这些费用C都给我全部承担了,特别是08年11月5日—20日的这笔费用,应该是由我承担的,而他们也给我承担了。众所周知,患者住院是应该先交钱后住院,而我一分钱没交就住院了,这难道不说明问题吗?上述事实都有证据予以证实。既然卫生局已经“详细核实”了,那为什么不说明医院以什么理由申请的这135天的住院费用呢?又是以什么理由向民政申请“医疗救助”的呢?按卫生局提供的材料09年2月2日至4月7日C以“冠心病”核销我的住院费用14497.95元,请问卫生局:08年12月12日至09年2月1日的8231.50元和08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4373.60元住院费用C以什么病,以什么理由给核销的呢?卫生局不是经过调查核实了吗?为啥把这两次漏掉?
卫生局就凭“患者要求转院”和09年2月2日——09年4月7日的一次治疗就断定C不存在误诊问题,这是不也说明卫生局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在07年12月,我在四六一医院住院,曾以“因家庭困难,低保户、残疾人,患有冠心病”向社区申请医疗救助,社区说“你不符合政府大病医疗救助范畴”,告诉我先自己拿钱垫付,出院后依据住院票据以“慈善救助”方式给予解决。而后,我又申请过几次,08年春节民政才把这笔补助款给我,也只有 300元。08年2月、6月、10月这三次在朝阳区住院,当时我也是‘因家庭困难,低保户、残疾人’因我欠不到一百块钱都给停针,现在为啥给我减免?这次C给我赶出院,区卫生局让我到社区申请“大病救助”,上面的回复说我不够条件,C是以什么理由骗来那么钱呢?
第四: “我局已关于投诉人的反复投诉情况进行了总结,已将材料上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针对这点,我要说明的是,从事件发生后,我向省市领佳节又重阳导反映过,至今从来没有人向我了解过情况,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反馈,以上的反馈是我09年5月3日从12345网站上发现了卫生局给政府的答复,都是凭C的一面之词,试问市卫生局你的‘总结’从何而来?是从‘C的一面之词而来’吗?没有经过调查而来的材料怎能称是“总结”呢?你就是这么稀里糊涂地‘上报’工作的吗?你的一个“我局详细调查”就敷衍了上级,上面还以为你的工作多么认真负责呢。试问:C说我杀人了,按照这种‘详细调查’,我就该枪毙吧。如果像他所说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莫道不消魂真的是这样,那得制造出多少冤假错案,该有多少屈死鬼。
以上所说的事实有证据可以证实,市卫生局为什么掩盖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至今政府相关部门不去调查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仅凭C的一面之词“断案”,包括让当事人“劳命伤财”。这就是政府部门处理问题的方式吗?
至于我的病是否好转达到出院标准,不是C说得算,而是权威医院说的算。(09年4月2日的24小时动态心电可以证实我的病情)。
市卫生局至今没有向当事人(我)了解事实经过和我的要求,就在答复材料中说“反映人要达到免费治疗和赔偿”,如果市卫生局和C之间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之间不官官相护,为什么就下如此断言,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呢? C曾经警告过我“我们市里,省里都有人,你告不赢”,如今从此次的回复里我证实了这一点。 最后,我希望全国的媒体给予关注,也希望所有看到此文章有正义感的网站媒体朋友们对此文给予关注,转载。我再次向你们表示感谢。
2009公正媒体为民伸冤
自我与长春市朝阳区医院发生“诊疗”纠纷以来,我先后投诉到政府部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希望他们能公正为民做主,还我公道。但由于区医院暗中操作,致使政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不实事求是去调查事情真莫道不消魂相,听信一面之词,让我有冤无处伸,我唯一的女儿因此也被我忍痛送走。
我求助当地媒体,这一涉及到政府部门,媒体们就都不敢介入了,曾经的“无冕之王”在权势面前竟然也低了头。就在我精神即将崩溃的时候,当地媒体吉林卫视《新闻聚焦》栏目记者顶住各方压力,于09年5月13日下午对我和朝阳区医院在“诊疗”纠纷的整个事件上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取证、采访拍摄。于17日中午在《新闻聚焦》栏目播出,这等于给造假者当头一棒。朝阳区医院在“收买不了”电视台后,对电视台的播出非常气愤,并指责电视台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并气急败坏地表示“实在不行就做医疗事故鉴定”。既然他们能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摆平,何况“医疗鉴定”机构呢?我想,筹备了这么长时间才说出这样一句话,应该是“胜券在握”,是煞费苦心“收买”来的即将胜利。
我在想,如果每一个新闻媒体都向吉林卫视记者这样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为老百姓做主,为老百姓做一些实事,敢于揭露社会的阴暗面,那么,那些贪官污吏就不敢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坑害老百姓的事情就会少发生一些。长春有好几家具有影响力的媒体,至今只有《吉视卫视》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向遭受不白之冤的我伸出援助之手。在这里我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我希望和谐社会多一些这样的记者,多一些这样的媒体。
另外我也要感谢《凤凰论坛》《腾讯论坛》《中新网》搜狐网、华商网《天涯社区》《中华网》《红汉网论坛》“金陵社区”《东方卫视》“大洋网”《燕赵都市报》等网站的版主,管理员,谢谢你们给我诉冤的地方,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今天下午,我接到长春市卫生局的电话,内容是他们接到卫生部的函件,卫生部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我与朝阳区医院“医疗纠纷”一事给本人一个书面答复。让我明天下午去取。希望关注此事的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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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与长春市朝阳区医院发生“诊疗”纠纷以来,我先后投诉到政府部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希望他们能公正为民做主,还我公道。但由于区医院暗中操作,致使政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不实事求是去调查事情真莫道不消魂相,听信一面之词,让我有冤无处伸,我唯一的女儿因此也被我忍痛送走。
我求助当地媒体,这一涉及到政府部门,媒体们就都不敢介入了,曾经的“无冕之王”在权势面前竟然也低了头。就在我精神即将崩溃的时候,当地媒体吉林卫视《新闻聚焦》栏目记者顶住各方压力,于09年5月13日下午对我和朝阳区医院在“诊疗”纠纷的整个事件上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取证、采访拍摄。于17日中午在《新闻聚焦》栏目播出,这等于给造假者当头一棒。朝阳区医院在“收买不了”电视台后,对电视台的播出非常气愤,并指责电视台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并气急败坏地表示“实在不行就做医疗事故鉴定”。既然他们能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摆平,何况“医疗鉴定”机构呢?我想,筹备了这么长时间才说出这样一句话,应该是“胜券在握”,是煞费苦心“收买”来的即将胜利。
我在想,如果每一个新闻媒体都向吉林卫视记者这样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为老百姓做主,为老百姓做一些实事,敢于揭露社会的阴暗面,那么,那些贪官污吏就不敢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坑害老百姓的事情就会少发生一些。长春有好几家具有影响力的媒体,至今只有《吉视卫视》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向遭受不白之冤的我伸出援助之手。在这里我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我希望和谐社会多一些这样的记者,多一些这样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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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接到长春市卫生局的电话,内容是他们接到卫生部的函件,卫生部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我与朝阳区医院“医疗纠纷”一事给本人一个书面答复。让我明天下午去取。希望关注此事的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
遗书:
全国博友:
您们好!
首先我很抱歉,我发表这封遗书,耽误了您宝贵的时间,但我的事情实在是一波三折,三言两语说不明白,所以,还请您见谅!其次,我很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中看完我这封遗书。最后,我希望:在您看完这封遗书的时候,能够为我伸张正义,给我主持公道。
我是一名残疾人、低保户。由于长春市医保政策的规定,低保的医保患者必须到所在的区级医院就医。自从我住进朝阳区医院以来(即2008年2月至2008年的6月),朝阳区医院的葛院长(他们都那么叫她),利用是本院的权威“牌子”,在对我病情诊断过程中推翻市级医院“冠心病”的诊断结果,又利用和医大医生个人之间的关系试图将医大的“冠心病”的诊断结果推翻,以自己从医多年,临床经验丰富为资本,以我“年龄不够,血压不高,血脂不高”为依据,给我误诊为 “预激综合症”,并按照这种与心脏病无关的病给我治疗,致使我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发展到现在几近心肌梗死的状况。我对朝阳区医院葛院长的诊断和治疗提出异议,多次强烈要求转院,都被她以“你根本不是心脏病,还用转什么院?”“我们医院连心梗都能治,你没条件转院”等理由设置障碍,进行刁难,致使我的病情延误。后来区医院又以“我区卫生局、市卫生局都认识,你愿意上哪儿告我都奉陪”的口吻哄骗我,医院的一把手说,只要我不往上找,他们就给我免费治疗,并口头承认了错误。可是,在我的病并没有好转的情况下,硬是说我的病已经好了,并在我不知情和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给我办理了出院手续。离开医院停止治疗的我,现在每天都在受病痛折磨,生命随时都面临死亡的威胁,我想,在这么“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大环境下,老百姓的生命难道会得不到保障?难道真的会向人们所传“医者不医,官者不官”吗?我在这里希望各位领佳节又重阳导为我这一棵弱不禁风毫不起眼的小草主持公道,给我做主,我将不胜感激,今生不忘,鞠躬答谢!
你是我情人节最好的礼物
文/伊潭清水(妻子)
我经常到扶贫超市里去买东西。我听超市的两个大姐在聊天,他们说,楼上是婚姻登记处,今天人一定多,快过情人节了嘛,都赶时髦。
从超市里出来,我鬼使神差地向上走了一层。哇!好多人啊。女孩子们都那么的漂亮,脸上都挂着笑。工作人员一边忙碌着一边慢声细语地说:“不要急,不要急啊,一个一个来,后面的人先在椅子上坐一会儿。”
我正看着,一对男女从我身边走过,女的拿着个小红本,边看边说:“这张照片照的真挺好的。”男的说:“那当然了,结婚照嘛。”女的说:“情人节你送我什么啊?我们去买几件衣服吧。”男的笑了:“你怎么这么贪啊,我人都送你啦,还要什么礼物啊?”女的撒娇似地搂住男人,“哼,你?什么好礼物啊。”男的还是笑:“是——我不是什么好礼物,你是,行了吧。你是我的好——礼物。”
男的说得没错,他们都是对方最好的礼物。后天是情人节,他们今天领了结婚证,彼此的心从此就交给了对方,彼此也都结束了一个人的生活,从此,他们的生活将有了新的开始,从此生命里少了些孤单,寂寞,无聊,孤寂,清冷;多了些牵挂,爱惜,疼爱,尊重,理解,包容;这世间也多了份和谐。
从恋爱到领到这个红本本,男人一定花了不少心思,动了许多的脑筋,女人也花了不少心思,动了许多脑筋,这都是对对方的考验。这些心思和脑筋不是恶意的,他们都是为了将来更好,更长久地生活。恋爱就是在打地基,地基打得越结实,楼的寿命就越长。这期间,两个人一定争吵过,争执过,甚至哭泣过,闹过,分手过,但是,最终他们能走到一起,这是多深的情意,这是多不容易的缘分!
能在情人节里和爱的人相守,而且承诺今生相守,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礼物?哪怕没有玫瑰花,没有巧克力,没有去吃西餐,没有买新衣服,没有更多人的祝福,没有更多的语言。那一对红本本已经诠释了一切。他们得到了蓝天的祝福,得到了白云的祝福,得到了陌生人的祝福。得到了彼此心的祝福,足够了。
是啊,“你干嘛那么贪心?”有了这样一个“好礼物”的男人,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有了这样一个“好礼物”的女人,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无需再多的要求,无需在多的许诺,就像今天一样,用行动代表所有的诺言。把那些甜言蜜语都包裹到行动里,把那些轻巧的诺言都抛到云彩里,让男人像今天这样永远自豪,让女人像今天一样永远挂着笑脸。
好男人,要好好珍爱着这份特殊的好礼物,她是你一生最懂你的人,她是你一生最爱你的人,她是你今生的天使;她是你今生的守护神;女人也要好好珍视着这份特殊的礼物,不管他是不是最好的,但他是你看好的,也许是你千挑万选出来的,你把心交了他,他把心给了你,双方的手里都捧着一颗曾经试探了多次的心,虽不易碎,但也不能轻易去伤;他虽然不是你的水,但也是你今生的山,你累了,可以歇,可以靠;他也许不是你的太阳,但是你的月亮,但是你的月亮,黑夜里你不用再害怕,黑夜也不会再漫长。
情人节里,他说:“我是你最好的礼物。”她说:“我是你最好的礼物。”而我说:“他和她都是你我今生最好的礼物。”
区级医院医生最牛,pk省级市级医学权威
事情发生在2008年12月2日18点,我又因为长时间胸痛和呼吸困难来到医大一院就医。当时门诊的医生给我做了心电图和抽血化验,根据我“胸骨后痛半年,加重一周,伴有心痛、恶心,给我诊断为‘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心功能Ⅱ级’。”当时医生就让我住院,而且说我病情很重,让我住CCU进行观察治疗。当时,我身上只带来三百元钱,还是我大哥给我的,医生开的住院卡片上,住院押金交3000元。我当时想,一是没钱住医大一院,二是我已经拿到了医大一院的诊断,到朝阳区医院他们应该会按照医大医院医生的诊断给我治疗的。
当晚,我一边打着医大医院门诊大夫给我开的点滴,就来到朝阳区医院,当晚心内科科值班的吴主任让我留在医院打点滴。他对医大一院的诊断予以否认,他说:“医大门诊的大夫都是研究生,我都认识,给你看病的那个大夫我也认识,他们的诊断不可靠,只有住院后教授的诊断才准确。”之后说让我赶快住院治疗。
第二天我拿着医大医院的诊断给那个副院长看,她说:“这不是门诊医生的诊断吗?门诊的医生都是研究生,他的诊断根据啥呀,这诊断也太牵强了。我这么多年的从医经验还不如一个研究生了?”当时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你看呢,我要在你这里住院,你能按照医大的诊断给我诊疗吗?你要是不能我就只好转院了。”她说:“你转院可以,但是只有医大的诊断我认可,其他医院的诊断我都不认。”这就意味着我到其他医院治疗的一切费用都要我个人承担,朝阳区医院不会给报销一分钱。
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们弱势群体的医保卡就是这样,如果你被转到别的医院去治疗了,那么你所有的治疗费用要这个区级医院认可,区级医院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否则,你就等于是自费医疗。医大一院是吉林省乃至全国都是有名的医疗机构,它的权威程度仅次于北京大型医院,听说,那个副院长原来也是医大毕业的学生,她对医大有着特殊的感情,所以我是被逼上梁山——到医大做明确的诊断。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我到了医大的门诊,门诊医生听完我的病情叙述后,还是让我住院治疗,当天上午医院给我办理完住院手续,就让我住进CCU病房,我跟我的医生说明我是弱势群体并说我家里没有钱,最好不住CCU病房,这样能节省医疗费用,可是医生说我这种情况很危险必须住CCU观察治疗,无奈之下,我硬着头皮去借钱,也豁出我这张老脸了,说实话,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跟人家央求才凑了1500元钱,勉强交了住院押金。
住进了医大一院CCU的当天,医生对我女友说“他的病很重,现在怀疑他可能是心梗,如果是,必须造影,看看梗的部位具体在哪儿,梗的面积有多大,需要做什么样的支架,这样需要的钱就更多了,所以,你们家属一定要先把钱准备好。”
从我住进CCU后,就不允许和家属见面了,只有医生和护佳节又重阳士,还有一些护理人员,有什么需要就跟护理人员说,他们会转达的。我简直就是与世隔绝了。
住院当晚,我两次犯病,两次被专家和教授从死神那里拽了回来。差点就和阎王见面的我,现在想起来还后怕。
高额的费用,全部都要现金支付,到了2008年12月5日早上,医院就告知我已欠费一千多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医院还坚持不给我转到普通病房,我强迫医生给我转到普通病房,然后找到我的医生,跟他说明我没有钱继续治疗,让他给我办理当天的出院手续,医嘱一定要截止到当天上午。就这样半天一宿就花了将近3000元钱,其实,只是做了检查和诊断。
出院诊断书是这样诊断的 “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心功能2级,心梗?”。其实,我也不希望我得是冠心病,但医大诊断书上明确了这一诊断,本来我想,明确了诊断,朝阳区医院的副院长就会会认可,就会给我积极的治疗。但事与愿违,这个副院长很是较真,非得等我拿到医大的造影,她才可以认可医大的这个诊断。才可以按照这个病情给我治疗。
她说:“要想让我给你确诊是冠心病,那除非医大的造影,不然我不认,别人怎么诊断我不管,我诊断冠心病的依据就是造影。你不造影我就不认。”我说:“造影需要一万来块钱,我上哪儿弄那么多钱去啊,你这不难为我吗?”她说“这个我管不了。”她介绍我去市二院治疗我没同意,我提出去市中心医院治疗,她勉强同意,给我办理了转院手续。
2008年12月8日我住进了长春市中心医院,住院当晚,医生给我家连续下了三次病危通知,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我又从死神的魔爪下逃了回来。
2008年12月10日早上,医院告诉我欠费了,当时我正发烧,都已经高烧到39°8了,医院也没给我打针用药,我女友接到医院的通知就回去筹钱,我请求护佳节又重阳士先给我用药,可是护佳节又重阳士说,“如果你不交费,药房就不给我们药单,我们就拿不到药。”我给某政府部门打电话反映此事,其工作人员跟我说“你没钱,医院给你停药治疗是天经地义的,是对的,政府没有权利管得了医院,这样的事情你自己想办法去。”直到下午我女友借了500元钱交上,才给用药,我女友看我高烧不退,担心怕烧出别的病来,就买来了速效退烧药给我吃了,才没酿成什么后果。本想,省级医院费用高,咱老百姓住不起院,市级医院总比省级的要便宜的多吧,没想到,还不如省级医院那,我在医大一院CCU的时候就已经欠费了,可是,点滴还是一直给我打着,直到转入普通病房把点滴打完。这市级医院真的做到了“医药分家”,你不交费药房就不给你发药,谁管你高烧多少度啊,我想,我要是能烧到把整个病房给烧了,他们一定会管的。
我真没想到,政府相关部门还很支持医疗机构的这种做法,大家说,医院有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撑腰能不胆大妄为吗?如果那天我真的是一口气上不来见了阎王,我这一肚子的苦水就没地方诉说了,死也就白死了。自费医疗穷人真的是看不起病!第二天我就办理了出院手续。诊断结果和医大一院的诊断结果是一样的。
2008年12月13日,我又回到朝阳区医院,我想,不管怎样,我的医保卡在区级医院好用,我不用面临欠费停药的危机,而且现在有了市级医院和省级医院的两个医院的诊断,副院长专家该承认她的诊断有误了吧,即使是碍于面子不当面跟我承认,也会按照两家医院的诊断给我用药吧。
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位副院长还真和我较真到底了,她还是不认可这两个诊断,依然坚持着她的诊断,当我反问她:“你说你的经验丰富,那我问你,你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十八通道?”她说:“我当然知道了,那不就是十八导联吗?”“既然你知道,当时做普通的心电图没做出来时,你为什么不给我做十八通道呢?”她说:“那是心电图医生的事情,他不给你做,我怎么管得了呢?”“你是主治医生啊,心电图大夫不得听你的吗?你不下医嘱,他能给做吗?”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她面红耳赤,依然给我狡辩着,说即使没给下诊断,但已经用了心脏方面的药,并没有耽误我的病情。她给我用的药只有丹参。懂医的都知道丹参是做什么用的。对冠心病患者有多大用处。就是她用了,也不每天都用,只有我感到心痛得厉害的时候她才让其他的医生给我用。